土地买卖合同标准版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今日我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买卖合同,喜爱的来多多阅读哦 有关土地买卖合同. 出卖方: 买受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 米*宽 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平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 平方米,进深 米,面宽 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土证号祁国用( )第 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 ,祁国用( )第 号。 其次条 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