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偿 献 血 科 普 宣 传 01献血法律法规02血液生理知识03无偿献血知识目录CONTENTS献血法律法规PART 01血站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施行,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立法目的:1、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2、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3、促进社会主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血站献血法现行规定:国家提倡年龄18-55周岁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者每次采集血量200ml至400ml,不得超过400ml全血采集间隔时间为6个月成分血(机采血小板)采集间隔时间4周以上世界各地对献血量的规定美国45045 西德500 英国450 法国400-450 加拿大450 比利时385瑞典450 芬兰400-450 瑞士 450 南斯拉夫250-450 荷兰 500 日本200-400 世界各地对献血量的规定中国大陆200-400 中国香港300-430 中国台湾 250-500 中国澳门400 澳大利亚430 南朝鲜320 马来西亚300-450 阿尔及利亚500 缅甸350 泰国300 菲律宾250 部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