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境与资源保源保护法学法学课件第二章件第二章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含义“环境保护法”包括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两个方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意:注意: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社会关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 不能把环境保护法说成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法律()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只调整环境保护关系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一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2 2、技术性(科学性)、技术性(科学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