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案例分析:国际货物买卖案例分析: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20082008年年2 2月月1 1日,我国日,我国A A公司向加拿大的公司向加拿大的B B公司发函,今有李公司发函,今有李宁牌运动鞋宁牌运动鞋1 1,000000双,每双价值双,每双价值5050美元美元CIFCIF魁北克,货到魁北克,货到付款,外包装为纸箱包装,如需货,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付款,外包装为纸箱包装,如需货,请与我公司联系,请在在2 2月月1010日前予以回复,具体事宜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日前予以回复,具体事宜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交由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交由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 2月月8 8日日B B公司向公司向A A公司回函,希望外包装采用木箱包装,其公司回函,希望外包装采用木箱包装,其他条件同意中方所提条件,请中方在他条件同意中方所提条件,请中方在2 2月月2020日前给予回复。日前给予回复。中方在中方在2 2月月1818日回复日回复“同意你方其余条件,但包装给我方同意你方其余条件,但包装给我方造成成本上升,请加价至每双造成成本上升,请加价至每双5151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