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九防洪区规划调整及伍佑街道水系调整项目 邀 标 文 件 邀 标 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二一八年五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三部分 设计任务书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2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 第九防洪区规划调整及伍佑街道水系调整项目。 1.2 规划范围:设计范围为第九防洪区及伍佑街道。具体规划编制范围详见地形图。 1.3 招标内容:第九防洪区规划调整及伍佑街道水系调整项目。 1.4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2、、已落实。 1.5 设计要求 : 1.5.1 应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 规划编制 标准规范的规定 和设计深度要求。 1.5.2 设计单位中标后须在 60 日内完成规划编制成果。具体工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 等级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及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 2.3 投标申请人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以来具有承担过水系规划调整或
3、河道规划方案等类似编制业绩的(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2.4 本项目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5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 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6 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资格审查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有效期 4.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 元) ,保证金采用 银行汇票 方式。3 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
4、票的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 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 54045822452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无需汇款,而是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 中标人
5、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5.3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5.3.2 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 5.3.3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3.4 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3.5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6、招标文 件发售 6.1 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
6、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 http:/ 6.2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7、现场踏勘 4 7.1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得有关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2 投标过 程中,投标人因投标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
7、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答疑 )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答疑 ),招标人都将在开标截止日期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传真给投标人。 8.2 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 8.3 招标 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8.4 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5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 (答疑 )纪要和其它修改补充通知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
8、用。 8.6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报价方式 9.1 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 的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以及招标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 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在本设计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 中标时的投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 9.2 招标控制价: 本次设计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28 万元 。 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控制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 9.3 投
9、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第九防洪区规划调整及伍佑街道水系调整项目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因后续相关设计,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设计成果作相关调整的,中标人应服从, 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结算。 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用、服务酬金(包含设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设计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设计总承包服务费等)、可报销费用(指设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
10、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 本次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0.2 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3 投标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0.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3.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0.3.3 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11、; 10.3.4 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3.5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0.3.6 设计项目组人员构成一览表及主要成员简历; 10.3.7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0.3.8 投标申请人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以来承担过 水系规划调整或河道规划方案等类似业绩 的设计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3.9 工作实施方案(包含计划、设计 思路、质量承偌、服务承偌等) 10.3.1 10.3.9 材料须合订成册,证书原件直接装入封袋中,正 、副本封面均须加盖6 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章印(或
12、签署)后密封,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 10.4 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10.4.1 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10.4.2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0.5所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退还,请投标人自行备份。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法人章、法
13、定代表人章印。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按投标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应在封袋上标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投标文件递交 13.1 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
14、间) 。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 20 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3.2 地 点 : 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3 楼 317 室(新龙广场 D1 楼)。 14、开标 14.1 时间: 2018 年 6 月 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7 14.2 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3 楼 317 室(新龙广场 D1 楼)。 1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不作中标候选人处理。 14.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
15、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4.5 开标时,请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4.6 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 查,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14.7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6、定标办法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
16、标文件第三部分。 17、以下情况为无效标书: 17.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7.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密封、签署、盖章的; 17.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7.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8 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9、授予合同 19.1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中标结果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3个工作日。公示之日起一周内,未收到盐城市城南新区监察审计局关于违法行为查处通
17、知的,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19.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0、其它 20.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等五部分以及根据本招标文件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0.2 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9 第 二 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与定标原则: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依法组建的专 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
18、合评审 ,采取计分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作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最终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4、投标申请人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水
19、系规划调整或河道规划方案等类似业绩的设计合同原件。 评标委员会仅对上述资 格证明文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评标标准: (一)技术标: (权重 60 分 ) 1、单位资信及项目组织机构( 20 分) ( 1)项目组织机构合理、完善情况:得分区间为 9-10 分。 ( 2)本项目设计团队组成及业绩情况:得分区间为 9-10 分。 2、工作方案 ( 40分) ( 1)满足设计任务书成果要求、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间的得 20 分,不满足的按废标处理。 ( 2)技术路线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可行性好的加 18-20 分,较好的加 16-18 分,一般的加 14-16 分,差的加 14 分以下。 (二)商务标: (权重 40 分 ) 1、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报价要求的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