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继承制度概述l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1.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l2.继继承的开始承的开始l3.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l4.遗产的范围遗产的范围l一、继承的概念特征l(一)继承的概念(一)继承的概念1继承是一个多含义的概念继承是一个多含义的概念2.继承在民法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继承在民法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指对死者生前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广义:指对死者生前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包括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包括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狭义:指对死者生前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的承受;狭义:指对死者生前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的承受;现代民法仅仅是在狭义上使用。现代民法仅仅是在狭义上使用。3.继承法上的含义继承法上的含义l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有效遗嘱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有效遗嘱的指定,无偿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的指定,无偿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财产继承)(财产继承)(二)继承的特征(教第(二)继承的特征(教第285页页)l1.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发生原因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发生原因 l(唯一的原因)继(唯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