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11)中华民国的议会制度讲授人:魏明枢中华民国政治制度(中华民国政治制度(1912-1949年)年).第十一讲中华民国的议会制度中华民国政治制度(中华民国政治制度(1912-1949年)年).第十一讲 议会制度v11.1 参议院(临时参议院)v11.2 变化无常的国会v11.3 国民参政会与国民大会v11.4 议会制度的评析.11.1 参议院(临时参议院)(1)v参议院1912.1.28参议院在南京成立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具有国会性质。参议员由各省都督府派遣,在参议员没有到达之前,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临时充任。1912.4.29参议院前往北京,后人习惯上称这一时期的参议院为“临时参议院”。.11.1 参议院(临时参议院)(2)v与同时期的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相比,参议院的权力是比较庞大的传统内阁体制下的总统行政权力因与议会共同行使而被削弱了责任内阁下的总统对于议会的唯一制约权,即不信任和解散权被省略 总统的权力被议会所取代,三权分立条件下的分权和制衡原则也就不存在了,参议院便成为具有特殊权力和地位的集团.11.1 参议院(临时参议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