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共 8 页合 同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包 (项目业主)的 项目,现将该项目部分分包给乙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共同制订并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工程名称项目第二条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乙方保质、按期完成 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涉及的安装材料和土建工程,详细工程量量清单见附件 1。具体安装地点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业主的要求选定,所涉及的安装材料清单、详细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以通过项目业主验收为准。分包的内容:1、本合同工程内容除附件 2 清单中以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土建工程的实施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由乙方
2、实施完成。2、甲方提供合同附件 2 的设备给乙方。3、项目实施过程期间的技术服务和项目验收后的售后维护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工程造价1. 本合同总造价: ¥ 大写:人民币 。此造价为一揽子价格,甲方不再就清单中的材料的采购、加工及运输和土建工程的实施,以及因完成本项目所需支付的成本额外支付费用。2. 若合同项目工程量因为整个项目发生了变更而产生了变化,根据合同项目工程量增减的情况从本合同工程款项中增加或者扣除。3. 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结算,设备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类开具工程服务发票。4.甲方因为此工程所产生包含售后服务在内的所有费用(含差旅、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
3、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业主 款项后,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和乙方给甲方出示施工工人的工伤意外保险的购买资料和发票,支付第一笔款项¥ (大写:人民币 )支付给乙方;2.甲方收到业主 款项后,收到乙方等额发票,支付第二笔款项¥ (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乙方;3.甲方收到业主 款项后,收到乙方等额发票,支付第二笔款项¥ (大写:人民币 元整)第 2 页,共 8 页支付给乙方;4.项目终验后质保期结束,甲方收到本项目的全部款项和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 个工作日将本合同款的剩余款项¥ (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乙方。第五条 工期本工程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项目业主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
4、际工期。工期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 24 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和标准1. 乙方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优化方案和改进措施,经项目业主同意后可以实施。2.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3.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安装确认表,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以便甲方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4.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施工的材料(安装支架、水泥、混凝土等)符合相应标准,走线(必须套管)、土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每个安装点的现场安装照片拍摄,并整理记录(站点
5、名称,地址,联系人),每个站点必须包含近景及远景照片,有室内设备的需拍摄室内设备及安装走线照片;含隐蔽工程的,还需对隐蔽工程进行拍照。5. 合同一旦签订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如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执行,不按时、按标准执行,中途终止执行,甲方可解除合同拒绝付款,同时由此导致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6. 如甲乙双方对施工要求产生矛盾时,以甲方递交给 (项目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为准。7. 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的工程施工及施工过程资料(含设备移交单、安装考证表等),有权对乙方的不符合工程施工方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8. 乙方负责整个工程安装的协调工作和组织验收工作。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1、乙方对现场
6、管理,并对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如因安全责任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如向施工人员或第三人承担责任后,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内扣除,如应付乙方款项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甲方。2、乙方负责甲方货物运输安全,现场发生的货物丢失或毁损责任由乙方承担。第 3 页,共 8 页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单独承担。如果乙方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具体要求见附件 3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条 税费1. 甲乙双方将各自承担中
7、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务。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了税金,无偷税、漏税或走私行为。2. 由于乙方税票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及其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合同违约处罚 1.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如下方式对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延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每迟一周支付违约金为未交付工程合同价的 1%(百分之一),时间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2.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程交付延迟,乙方可以按照双方重新确定的进度表顺延。3. 因乙方原因系统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具备
8、初步验收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延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每迟一周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1%(百分之二),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如因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或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被 (项目业主)处罚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能解除乙方对本合同工程进行集成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责任。4. 如因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内容,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转包或分包金额两倍的违约金。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合同款的 20%违约金。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如果
9、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其它补救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合同:1.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后 7 天内仍未能完成部分或全部合同工程量;第 4 页,共 8 页2.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内容;3.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 7 天内仍未能对其它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如果乙方发生破产或其他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中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但对合同的中止并不妨碍或影响甲方有权取得的补偿或补救。在甲方全部或部分中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交付的设备类似的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超出合同价格的多支出的费用。并且,乙方
10、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中止的部分。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引起的双方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证据保全,保证后期正常施工或交付使用。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代表人: 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 5 页,共 8 页附件 1:合同工程量清单(含施工要求)第 6 页,共 8 页附件 2:甲方提供设备清单第 7 页,共 8 页附件 3:安全生产责任书建设方: (以下
11、简称甲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该和
12、项目业主、甲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三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和项目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第四条 乙方应接受项目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五条 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各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
13、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及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第六条 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第七条 乙方应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第八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
14、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第 8 页,共 8 页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第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
15、染。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第十六条 项目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及甲方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第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则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甲方: (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乙方: (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