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报告书.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499193 上传时间:2019-03-0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索赔报告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工程索赔报告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工程索赔报告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工程索赔报告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工程索赔报告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淮北市长山南路南延污水泵站工程工程索赔报告书建设单位:淮北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施工单位: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2 -淮北市长山南路南延污水泵站工程工程索赔报告书一、总论【工程概况】淮北市长山南路南延污水泵站工程,泵房建筑面积约118.1m2,深入地下约 10.85m,地上面积约 39.44m2。附属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23.36m2,C30 砼独立基础,一层框架结构,水泥彩瓦坡屋面,屋面防水为 3厚水性环保型卷材防水层,防滑地砖面层,外墙面由外墙涂料和外墙面砖组成。泵站室外工程由砼道路、排水管道及给排

2、水管线组成。主要功能为烈山人民服务,收集从雷河下管道中通过的污水,提升送往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本工程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开标,确定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4635700.7 元,合同工期 150 天。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局通知我单位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 2013年 6 月底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局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局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项目经理部,委派王仿驰为项目经理,组建了以李升杰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

3、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单位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上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3 年 5 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3 年 5 月 20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模板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因接近麦忙午收,在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淮北市 2012 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 3 月内完成基础上,

4、且承担民工生活费的许诺下,从麦收现场招聘多名优质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 2013 年 5 月 25 日,工地民工达 56 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 60 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单位投资数万元租赁房屋,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 -【索赔事项概述】我单位于 2013 年 4 月底进场施工,由于地方村民以污染地下水源为由多次阻工,经多方、多次协调未果,致使工程于 2013 年 5月 25 日被迫停工。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间我单位 4 次组织进场施工均遭到村民

5、强行阻工,并对我方施工人员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如辱骂拳打脚踢,抢夺铁锹等工具并用锹把轮打、损毁抽水泵等施工工具等等。村民多次推倒施工围挡、阻扰施工,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我方多次报警求救无果。阻工理由为:工程拆迁补偿、工程立项手续不全、水源井保护等问题。2014 年至 2015 年 6 月间,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土地、环评、规划等)。2015 年 6 月 10 日,按照业主下达的指令,确保在环保部要求期限内完工,我单位再次进场施工。上午八点整我方人员机械进入院内立即遭到村民强行阻工,打砸我方挖机玻璃及漫骂厮打我施工人员,打人者被赶来的警察控制。至此,阻工才得以制止,施工才能继续进行。上述阻工行

6、为致使工程延期,也导致我单位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索赔要求】由于村民阻工事由是贵单位拆迁补偿、工程立项手续不全、水源井保护等原因造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1)人工费。包括以下 4 个项目,合计 538900 元:A、2013 年 5 月 25 日至 2013 年 6 月底,按照业主要求,业主承诺协调后可以复工的前提下,原施工班组原地待命待工费用计 168000 元;B、2013 年 10 月-2014 年 12 月间 5 次按照业主要求组织进场施工,人均100 元/天,每次组织 10 人,每次按照 2 天计算,计 20000

7、 元;C、停工后项目现场看守人员工资,2 人*709 天*50 元/天/人,计 70900元;D、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工资:4 人*709 天*100 元/天/人,计 280000元;合计 532500 元。- 4 -(2)材料费。包括以下 4 个项目A、租赁材料(钢管、模板):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使用周期的材料租赁费损失。钢管共计 5000 米,原计划使用 4 个月(120 天),单价为 0.008 元/米/天,合同租金 4800 元;实际使用 2 年 5 个月(883 天),实际支付租金 35320 元。超期支付损失 30520 元。B、购买材料(黄沙、水泥、管道、钢材、木材、

8、红砖等)进场后不能使用,2 年时间,丢失、失效、分化、固结、上锈等自然损失 50%。总进场材料80 万元,损失 40 万元材料(进场材料详见计算表)。C、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工期实际的防护材料的租赁费损失,防护彩钢瓦、钢管等材料,合同租金 2000 元,实际租金 15000 元。超期支付损失13000 元;D、因拆迁原因不能按照原图纸施工,房屋建筑面积变小,实际人员、材料、机械按照原合同房建面积采购、合同签署,违约损失 9850 元;(3)施工机械损失。包括以下 3 个项目A、2013 年 4 月 20 日2013 年 6 月 10 日,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使用的长臂挖掘机、铲车(含

9、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5000*2=10000 元;B、2013 年 6 月 25 日、10 月 10 日、2014 年 3 月 18 日、2014 年 12 月 5日,4 次分别应业主要求进场施工而租赁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用及租赁费;进出场费 19481*4=77926 元,租赁费(按照每次 2 天):长臂挖机 5000*8=40000元、挖机 1000*8=8000 元、铲车 500*8=4000 元、车辆 2 辆 500*8*2=8000 元。C、2015 年 6 月-10 月,因拆迁、变更原因工期延长致使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增加 1000 元*20=20000 元;

10、(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 A、增长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 35000 元;B、2015 年 9 月 30 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15000 元;- 5 -(5)利息。由于工程延期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A、履约保证金利息损失;B 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6)利润。指原计划和现在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二、索赔根据部分索赔事件发生情况:我司从 2013 年 4 月 20 日正式进场

11、施工至 2013 年 5月 20 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13 年 5 月 20 日,当地村民以污染地下水源为由阻工,经多方、多次协调未果,致使工程于 2013年 5 月 25 日被迫停工。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间我单位 4 次组织进场施工均遭到村民强行阻工,并对我方施工人员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如辱骂拳打脚踢,抢夺铁锹等工具并用锹把轮打、损毁抽水泵等施工工具等等。村民多次推倒施工围挡、阻扰施工,使项目无法正常进

12、行。我方多次报警求救无果。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特别大。索赔事件处理情况:2013 年 5 月 20 日遭遇阻工后,按照业主要求:协调后可以复工,全部人员、机械、材料待工等待通知。现场 60 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立即到项目部和公司总部提出要求: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离场停工;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可以暂时继续待工,听从业主安排。但在待工期间,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补偿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项目部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复工人员问题,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

13、,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阻工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 6 -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阻工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协调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2013 年 6 月 25 日、2013 年 10 月、2014 年 3 月、2014 年 12 月,2015 年6 月 4 次分

14、别应业主要求进场施工,我司每次都是积极响应贵局甲方代表指示命令,及时有效的组织人员、机械进场复工。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1、中标通知书;2、投标书及其附件;3、合同;4、开工令;5、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计划。三、计算部分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淮北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六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1515856.00 元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1、人工费(1)阻工后待工费用损失 60 人*30 天*100 元/人/天,合计为:168000 元(2)第二次至第五次进场怠工费用损失为:人均 100 元/天,每次组织 10人,每次按照 2

15、天计算,合计 20000 元;(3)项目现场看守人员工资,2 人*709 天*50 元/天/人,计 70900 元;(4)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资:4 人*709 天*100 元/天/人,计 280000 元;2、材料费- 7 -(1)周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租金损失:钢管共计 5000 米,原计划使用 4 个月(120 天),单价为 0.008 元/米/天,合同租金 4800 元;实际使用2 年 5 个月(883 天),实际支付租金 35320 元。超期支付损失 30520 元。(2)购买材料损失:损失。总进场材料 80 万元,损失 50%计 40 万元,材料(进场材料详见计算表)。(3)防

16、护租赁材料的租赁费损失,防护彩钢瓦、钢管等材料,合同租金2000 元,实际租金 15000 元。超期支付损失计 13000 元;(4)因拆迁原因不能按照原图纸施工,房屋建筑面积变小,实际材料、机械按照原合同房建面积采购、合同签署,原建筑面积 115 平方,实际建筑面积94 平方,钢瓦、门窗已订购,违约损失 9850 元;3、施工机械费(1)2013 年 4 月 20 日2013 年 6 月 10 日,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使用的长臂挖掘机、铲车(不含实际使用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5000*2=10000 元;(2)2013 年 6 月 25 日、10 月 10 日、2014 年 3

17、月 18 日、2014 年 12 月 5日,4 次分别应业主要求进场施工而租赁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用及租赁费;进出场费 19481*4=77926 元,租赁费(按照每次 2 天):长臂挖机 5000*8=40000元、挖机 1000*8=8000 元、铲车 500*8=4000 元、车辆 2 辆 500*8*2=8000 元。(3)2015 年 6 月-10 月,因拆迁、变更原因工期延长致使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增加 1000 元*20=20000 元;4、工地管理费(1)增长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 35000 元;- 8 -(2)2015 年 9 月 30 日

18、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15000 元;5、利息。(1)履约保证金利息损失 61173.7 元:履约保证金 46 万元,计划工期150 天,利息 11342 元;实际工期 959 天,利息 72516 元;多付利息损失 61174元。(2)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 10 万元,2013 年 6 月至2015 年 6 月利息损失 11500 元,;(3)多垫付工程款资金 100 万元,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利息损失 132986 元;6、利润(1)指原计划和现在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息损失为 10000

19、0 元。四、证据部分证据:本索赔书的证据由(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进度计划;(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施工图纸;(5)施工日志;(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预算书);(8)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书(材料购销、设备租赁、劳务合同及领取补偿费登记表等);(9)我司有关的财务报表;(10)投标书及其附件;(11)中标通知书;(12)开工通知书共同组成。对证据的说明:1、对作为本索赔书证据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书确定的标准执行,本索赔书证据中没有提供相应标准文本;- 9 -2、施工图以贵司提供的施工图为准作为计算工程量标准;3、涉及财

20、务问题方面的证据,鉴于财务保密规定,只提供综合报表,不提供列支明细;4、由于签署劳务合同的民工多达 60 多人,解除合同的民工为 56 人,无法提供全部合同文本,仅提供文本之一作为证据,其余文本保存在公司,可以查阅;五、结束语综上所述,我司按照贵局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局工程的要求;但因施工内容和期限的延长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责任范畴,且我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信誉损失;(2)为了本工程而放弃其他工程的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范畴,我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司提出本索赔内容,我司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客观的,要求是合理的,希望贵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我司为了明确责任,减少我司在施工中的损失,也为了顺利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内容,保护双方共同利益,我司在原工程索赔意向书的基础上,报送本索赔书,望贵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此 致报告人: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10 -报告时间:2015 年 11 月 18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资料库 > 生产营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