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三、 质量目标1、 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
2、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 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1. 总工程师(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
3、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2. 项目顾问(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项目部(1) 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4、业主现场管理
4、人员(1)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是业主派驻现场进行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全权执行所辖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2)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于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的及时完成情况;严格做到上到工序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合格不得进行下到工序施工。(5)抽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验收;检查监理单位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情况;严格做到进场材料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合格不得使用。(6)全程参与所辖项目隐藏工程验收工作,资料及时签证并进行影像录制,配合内业管理人员保存工程资料档案。(7)
5、组织或参与所辖工程有关质量例会,督促落实有关质量方针、政策。5、项目部内业管理人员(1)建立项目质量信息平台,信息档案;负责工程质量档案管理;(2) 参与验工计价的审核工作,质量不合格项目不能进行验工计价。(3)负责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三、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1、勘察设计单位是勘察设计质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有关单位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3、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6、,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总体工作,认真搞好站前、站后各专业的协调和配合。4、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对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对特殊工程、关键工程、新技术、新工艺设计要作出详细说明。5、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应设置强有力的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及时解决有关勘察、设计技术问题。积极配合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工作,及时处理现场问题,并做到原因分析准确,处理方案经济合理。6、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工程检查和检验批以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发现违反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应及时通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7、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
7、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8、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四、施工单位质量责任1、施工单位是质量责任主体,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并明确其质量责任。上述人员未经总工程师审查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足配强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8、,落实质量责任。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并配备一定数量有相应资格的试验人员和相应的试验、检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等。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和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施工单位有责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发现勘察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监理和指挥部。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试验检验。未经试验检验或试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7、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
9、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8、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的关键岗位、关键工种执行严格的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9、施工单位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质量自控,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和签认,做到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 10、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时应落实工程保修责任,并对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施工质量负责。 1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 五、监理单位质量责任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依照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
10、,对工程实施监理,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不得转让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2、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监理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负其责的工程监理体系,监理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并配备与工程质量要求相匹配的试验室、检验(测)、办公设备及交通、通讯工具。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变动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3、监理单位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4、监理单位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旁站监理。5、监理单位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创优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大监理力度,强化质量的事前预控,严格
11、事中控制,做好事后检查。6、监理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监理管理,制定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并分阶段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理工作质量。 7、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中应核对施工图,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监理,发现差错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分包单位资质、进场机械数量及性能、投标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资质、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要求,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9、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
12、 10、按有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因监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11、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质量管理制度1.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开工前,项目部负责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3. 初步设计咨询、初审制度:总工程师组织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咨询、初审及优化,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设计质量。4. 施工图审核制度:开工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5. 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部组织设计、施工、咨询和监理各方召开技术(设计)交底
13、会议,以明确工程的设计目的,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6.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接到施工图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图现场核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7.工程地质核实制度: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对已揭示的工程地质情况,与原设计文件进行核实,不符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处理。9.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试验室,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10.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项目部应明确贯通测量、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的各项具体要求、规定、责任等,实行施工测量复核制度。11.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挥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加强过
14、程质量控制。12. 培训持证上岗制度项目部明确需培训上岗的专业、岗位、培训内容、考核标准及相关职责等,并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13. 变更设计审批制度项目部严格执行变更设计报批程序,做好类变更设计初审、上报和类变更设计的审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14. 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各参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1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项目部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事故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和质
15、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16.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应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17.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指挥部及各参建单位建立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的管理制度。四、质量管理过程控制1、 建设项目严格实施质量过程控制。设计、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自控;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严格过程监控;项目部组织检查,实施重点控制;依法接受政府监督。2、 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系统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和设计程序,强化外业勘察资料验收制度、设计文件复核、逐级审查制度、设计交底制度、现场配合制度、变更设计制度、设计回访等制度。对设计工作各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设计质量。3、 施工单位编制系统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制订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职责、管理程序和作业程序,强化图纸审查制度、地质核实制度、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试验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签认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技术资料收集保管归档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把好工序质量关。对质量形成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