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物业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创建美丽宜居城市大会的会议精神,现就我区实施“红色物业”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202*年创新培育“红色物业”示范点的基础上,将未开展“红色物业”创建的小区(含老旧小区),列为202a年“红色物业”推广小区,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将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由社区全面延伸到小区,将党群服务从“最后100米”推进到“群众家门口”。二、工作内容1、统一创建标准。今年10月底前完成30个小区红色物业小区创建任务,实行“五有基础标准”即:有一块醒目的门牌、有一块宣传屏、有一个专门的议事大厅(基本标准见附件1)、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基本标准见附件2)、有一个分工明确的机构。2、党组织工作全面覆盖。物业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组建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组织。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党支部(党小组),组织关系隶属企业党组织,并接受盐南高新区物业行业党委双重指导;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3、党组织作用高效发挥。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