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十要”、“十严禁”服务规范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会精神,强化“便民、规范、高效、廉洁”服务理念,进一步做优政务服务,擦亮“XX事淼速办”服务品牌,根据省政务服务系统“十要”、“十严禁”服务规范要求,制定本意见。一、重申服务规范。省政务服务系统“十要”、“十严禁”服务规范是政务服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的行为准则,区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要切实遵照执行,从严从细落实。“十要”:要利企便民,优质高效;要着装规范,亮牌上岗;要用语文明,举止得体;要微笑服务,自然亲和;要首问负责,跟踪办理;要一次告知,全面准确;要一窗受理,集成简约;要柜面整洁,物品有序;要正视评价,追求满意;要创先争优,树好形象。“十严禁”:严禁语气生硬,态度蛮横;严禁与服务对象争吵,刁难服务对象;严禁推诿扯皮,超期办理业务;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严禁打击报复投诉举报者;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严禁占用公务资源、浪费工作时间的行为;严禁在办公区域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窗口办公区域;严禁在工作日饮酒及在禁烟区吸烟。 7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