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市场监管事件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区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全区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有效应对市场监管突发事件,规范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其他区发生涉及我区除特种设备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事件、疫苗安全事件、工业产品安全事件、传销事件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突发事件(含舆情事件)的应对处置。1.5事件分级按照国家对突发事件的划分标准,将其他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个级别,详见附表1。2 其他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在“区重大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