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范畴内转换用途,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实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由各镇(街道)按照“先进后出”的要求组织实施,原则上恢复耕地的面积应高于转出耕地面积,确保一般耕地不减少。二、适用范围(一)允许一般耕地流出的情形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对下列情形确需将一般耕地转出的,应当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1.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批准实施的国土绿化工程。2.符合相关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种树建设绿化带。3.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经批准实施的农田防护林、沟渠、农村道路等工程。4.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经批准实施,将流转给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商企业等的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