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施保、分类救助”实施方案为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县城乡低保制度,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全县城乡低保统筹发展,稳定、持久、有效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问题,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按户保障、以人核算、分档施保、分类救助”保障方式,建立健全分档施保、分类救助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机制。二、坚持按户救助,分档施保(一)分档原则以家庭财产核算收入为依据,对整个家庭实施“户”保障原则;家庭收入对贫困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家庭收入核算方法附后)(二)农村低保分档标准1A类救助对象为两类人员。一类:低收入家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单保人员;二类:救助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单人单户人员。2B类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