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示范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区属国有企业,是指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遭受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审查、考核评价、合规培训、合规计划与合规报告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三条企业应当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