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总 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正义,保障人事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人事考试机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各类人事考试突发事件。1.4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全县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的指导下,由各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保证对突发事件实施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我县设点的人事考试或我县自行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中发生突发事件,县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应迅速上报县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组织及市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应及时将情况上报主管该类考试的政府人事部门,并按要求适时处理。处理工作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预防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