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暨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将城区农贸市场打造成环境舒适、经营有序、安全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标准化市场,推动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依据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治标与治本、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紧紧围绕“建管统一、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强化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常态整治和长效管理,不断规范提高市场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消费购物的幸福指数。二、工作目标强化城区农贸市场属地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城区农贸市场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要求,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行为,达到文明典范城市农贸市场创建标准与要求,管理规范常态长效,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干净卫生、摆放有序、经营合法、食品安全、举止文明、便民利民的良好消费环境,切实提升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加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