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伴随全市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强化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村民自治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已经成为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的重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现结*,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明确村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确保村级民主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健康有序的村民自治环境为维护全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实施村务公开;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直面群众普遍关注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敏感问题要注重突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