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一、总则 为了防治和减轻山地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地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地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山地灾害有(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山地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地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1、主要目标 本预案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2、编制原则 本预案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布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洪。3、法律、法规依据 本预案编制所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二、实施责任 1、本镇镇长对本预案负总责。 2、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