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委派会计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村(社区)会计队伍建设与管理,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相对独立和会计信息真实,建立有效的集体财务和“三资”监督机制,提升“三资”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机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镇各村(社区)委派会计。二、考核体系委派会计考核实行镇、村双重考核,村级考核权重占比40%,镇级考核权重占比60%。镇负责业务和绩效考核,以定量为主;村级负责民主测评考核,以定性为主。三、考核内容镇级业务和绩效考核(定量考核)主要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财务公开等方面。村级民主测评考核(定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四、考评方法业务考核和测评考核均实行百分制。镇农经部门会同会计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委派会计进行业务和绩效考核。各村(社区)“两委”成员结合委派会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数为最终民主测评得分。委派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