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汤沟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一、领导责任制(一)领导班子的责任领导班子担负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各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发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发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4、及时研究解决涉黑涉恶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