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审计方法结合审计实践,归纳了以下八类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表现形式及相应的审计方法。一、应招未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直接发包。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审计中经常发现达到招标标准未进行招标,或者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情况。工作中应搜集发包单位的招标台账、合同台账和财务电子账,将财务账和合同台账进行对比,检查是否有漏登合同、错登合同或补充合同的情况;将合同台账和招标台账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合同金额达到招标要求而未进行招标的情况。二、以暂估价形式,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不依法进行招标。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建市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