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县区域范围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水排放量,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全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第三条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县域内相关的节水“三同时”工作。同时,县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节水“三同时”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投入使用。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通过审查的“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设计篇章”“节水设施施工图”按照审批内容报送对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职能部门,向县住建局和县水务局备案。节水措施方案包括水源条件、水耗状况与对比、节水措施、节水效果对比与分析等内容,节水设施设计篇章包括用水计量设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节水工艺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