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二、考核内容考核分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及扣分指标等3项。(一)基本指标基本指标共100分:基础台账及检查巡查(20分)、群租厂房整治工作(10分)、群租房整治工作(10分)、行政执法工作(10分)、一般火灾控制工作(10分)、各类专项行动(40分)。1、基础台账及检查巡查(20分):(1)基础台账:各村对辖区内的规下企业(年产值500万-2000万)、低小散企业(作坊)、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摸,并做好一户一档的资料,得基本分10分。经抽查发现有未排查到位的企业,发现资料不齐全,每发现一家扣0.2分,此项最多扣3分。(10分)(2)检查巡查:各村开展全面检查巡查,按照网格数量与辖区企业底数,基本完成检查的得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1-3分。按照各村检查数与隐患查处数进行排名并依此得分,最高得5分。对照逍林镇开展企业(作坊)安全生产检查标准、逍林镇开展沿街商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对辖区内的企业(作坊)、沿街店铺每季度随机选3-5家进行抽查,每发现一家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存在问题扣分(最多每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