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依法规范采编、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等广播电视行为,正确有效地处置广播电视系统及视听新媒体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保障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和文化安全,维护广大用户收听收看权益。一、总则(一)编制依据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县级各播出单位未能准确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系统及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出现的非法视听内容和信号。(三)事件(事故)分级分类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者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序、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抢修恢复情况,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