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京财经大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NCZB20160308-服务 12招标人(章):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时间:2016 年 3月 8日2前 附 表项目名称 南京财经大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地点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桥头校区联系电话 86718576项目负责人 孙战伟传真 86718579项目承办单位 招投标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内容 南京财经大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付款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时间 2016 年 5 月2017 年 5 月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壹万元整 ¥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
2、行本票、银行汇票南京财经大学开户行信息:账号:4301011219100159523户名:南京财经大学开户银行:工行察哈尔路支行中标并与本校签署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如拒绝按投标承诺与本校签署合同的或与本校签署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的,本校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校发布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且无履约争议的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工本费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交纳标书工本费、评标议标费等合计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元),此款不退还,本校开具正规收据。该项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技术答疑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76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 3号,行政楼 405室接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7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8:30-1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 1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个日历日内有效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3南京财经大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南京财经大学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实行公开招标(NCZB2060308-服务 12),本次招标由学校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
4、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合于本次一个标段招标。2、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费用。3、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规定。二、项目描述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规范财政性资金执行过程和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535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对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代理服务
5、期限为壹年,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代拟招标方案;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3、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5、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6、编制招标文件;7、编制工程量清单;8、编制标底;9、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10、组织开标、评标;11、代拟中标公示;12、办理中标通知书;13、草拟采购合同;14、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
6、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2、投标人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提供相关资格证书)。3、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44、投标人具有一定的招标代理采购业绩(须提供不少于 3份 2013年 3月 1日之后的招标采购代理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5、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
7、016 年 1 月2016 年 3 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或经济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 年 1 月2016 年 3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7、投标人需在南京中心市区有开标场地,须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8、2013 年 3月 1日以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8、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须知1、接受我校委托期间,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委托的招标项目,精心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2、投标人必须委派专人担任项目经理,与我校对接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3、投标人必须及时向我校通报委托项目的招标计划和进度。4、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投标人方可将我校委托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对外发布。5、委托项目开标前三天内,投标人须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
9、通知我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6、招投标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相关方,主动及时处理好有关质疑或投诉。7、委托项目结束后,投标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我校移交完整档案壹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计划书、计划批复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结果、所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评标专家签到表、开标及评标5记录、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将项目的有关文档材料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8、投标人不得挂靠第三方单位投标,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否则经查核实后,我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
10、有在本校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五、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描述、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投标报价函(参考格式)、资质审核索引表、评分索引表等有关资料组成,投标人必须按照此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和投递投标文件,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被视为熟悉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情况,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可以在开标前五天内以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方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答复内
11、容分发给其他投标人。3、投标报价的说明: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本招标文件“项目描述”的内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列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六、评标办法1、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
12、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2、废标的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废标:(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人行贿。(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6(4)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服务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有缺漏并没有合理说明。(5)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全额提交投标保证金。(8)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3、评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在学校监察、审计部门监督下进
13、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认真评议后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不作解释。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规则:(1)投标费率(60 分)。满足招标要求的最低有效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60。(2)企业荣誉(3 分)。2013 年 3 月 1 日后获得业主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评价为优的意见表,提供 9 份及以上得 3 分,提供 5-8 份得 2 分,提供 1-4 份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结构配备(5 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不少于 5人,其中至少有 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4、。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为2人及以上,得 2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结构为 2种类别及以上,得 3分。须提供项目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 年 1 月2016 年 3 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视为无效。(4)招标代理业绩(12 分)。招标代理公司业绩:提供 2013 年 3 月 1 日(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代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中标额在人民币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最多得 9 分。须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
15、企业公章,没有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数据不得分(中标额以合同数据为准)。政府、高校招标代理业绩:2013 年 3 月 1 日(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代理过的政府、高校工程类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3 分。须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上述合同不重复得分。(5)招标代理实施方案(20 分)。方案内容具体包括:招标代理的总体概述;服务7特点概述和承诺;招投标活动中有关规定(廉洁、质量保证);服务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方案;服务工作的质量保证措施;预防废标、流标的措施。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得
16、1-20 分。七、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报价函: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一)。(2)资质审核、评分索引表:表格中针对招标文件中资质审核项、评分标准的评分项,投标人依次列明与之相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见附件二)。(3)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材料等(原件现场备查)。(4)投标人业绩。(5)招标代理实施方案。(6)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承诺的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不应有
17、涂改,必须修改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文件的投递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投标截止日后恕不再接受投标人投递标书。八、投标人承诺对如下内容已完全理解1、中标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综合评分确定。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3、投标人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明确指定的要求执行。4、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充分理解,并承诺一当中标即严格执行,认同本招标文件
18、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主要条款同8合 同(参考格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施工,具体包括: 服务,具体包括: 其他,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万元3.委托代
19、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代拟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代拟中标公示办理中标通知书草拟采购合同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三、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
20、同。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9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 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
21、负责。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五、代理人的权利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
22、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5
23、.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下浮 %(优惠率)10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1) 由委托人支付。2) 由中标人支付。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按业主要求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按业主要求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
25、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壹份,副本肆份,各执贰份。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十、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与南京财经大学签订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