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理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理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理依据学校结核病防治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于2010年7月下发执行。河南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技术方案(试行)2012年10月下发执行。一、教育和卫生工作职责(一)疾控中心(结防机构)职责1.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通报信息;2.发生疫情时,到学校进行现场指导,提出防控措施;3.在学校配合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4.指导学校开展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就医追踪,对学校的报告疑似病例进行诊断;5.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规范治疗;6.配合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二)学校职责1.学校要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2.学校成立卫生防病工作小组,副校长主管卫生工作;3.制定各项疾病防治工作制度;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5.加强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就医追踪工作。建立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信息收集报告渠道,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7.加强学校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