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视力远视力远视力远视力一、检查目的和定义二、检查器材三、检查条件四、检查距离五、对受检者要求六、对检查者要求七、操作方法及步骤八、注意事项九、评判标准下一章远视力定义:不戴眼镜,在距离视力表灯箱5米处检查后的视力目的:检查是否为正视眼返回检查器材视力表(灯箱)、黑色指挥棒、遮眼板视力表(灯箱)、黑色指挥棒、遮眼板返回检查条件视力表1.0一行视标的高度与被检眼在同一高度,视力表必须有标准照明(200500lx),各处的照度应该大致一致。视力表灯箱内一般应装2支20W日光灯管,必须同时明亮,另外视标字迹完整清晰。返回检查距离由灯箱视力表的表面到被检者眼球表面的间距为5米;如果室内不够5米要求的距离,可在视力表的表面前2.5米处竖一块反光镜,则视力表至平面镜、平面镜至被检者座位两个距离之和须为5米,被检者坐在视力表下方检查。返回对受检者的要求对受检者的要求被检者要保持正直姿势,头保持正位,不能前倾、后仰、歪头、眯眼看视标,用挡眼板遮眼时勿对眼球施加压力,以免眼球受压而视物摸糊。返回对检查者的要求对检查者的要求要站在视力表不遮挡光线的一侧,指示棒尖要求以黑色为宜,指示视标时棒尖应在视标正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