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公司自媒体自 媒体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协会官方网站、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宣传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第三条、宣传渠道是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宣传渠道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共关系部负责撰写、征集、审核并发布其他内容包括行业新闻、行业研究、公司动态等;第六条、公司鼓励各部门、各员工积极向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供稿,内容可以是行业分析、服务创新、公司动态、企业文化、行业知识与政策解读等
2、。稿件一经采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章、内容要求及发布程序第七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第八条、发布、转载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的信息不得发布。第九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内容包括:1.公司动态、行业新闻、行业知识;2.人员招聘;3.服务创新与行业应用案例;4.重要商务活动宣传;5.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6.取得知识产权与技术突破;7.公司经营重大变化、重大决策、重大收购或对外投资;11.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第十条、协会宣传渠道发布的内容包括,打造功能性、服务型
3、公众号:1. 行业新闻、时事热点;2. 行业干货,职场管理;3. 行业大型会议通知、邀请等;4. 省、市、区专项政策。第十一条、发布信息内容要求:1.及时、准确;2.文字简洁、语言通畅、表达清晰;3.对转发的信息须注明信息来源;4.每周推送次数不少于3 次。第十二条、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审批与发布流程如下:1.一般新闻(转载、伪原创等):编辑人员编写提交部门上级审核确认推送2.常规新闻(获奖、小型活动、会议等):编辑人员编写提交部门上级审核部门主管审核确认推送3.重大新闻(大型活动、会议、企业报道等):编辑人员编写提交部门上级审核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核确认推送第四章、宣传渠道管理第十三条、宣传渠道的账号、密码按使用主体不同,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出借;相关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新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修改密码。第十四条、注册公司宣传渠道时,应规范使用公司名称与昵称,可从公司全称、简称中选用。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共关系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