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补充细则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做好合同归档留存工作,特在*基础上,制定本补充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办(中心)职责各办(中心)作为合同管理的首要责任方,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合同的收集、整理,合同档案及管理台账要求具体参照关于印发*街道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章第十七条执行。合同归档分为办(中心)自行归档及上交党政办归档两类,需要上交党政办归档的合同上交前必须经办(中心)负责人审核并签名确认,确保合同完整、内容要素齐全。街道党政办档案工作人员在接收合同时,要做好交接,清点准确,接收后妥善保存。对有调阅调取需要的,及时做好登记。二、合同归档范围1.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2.合同内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的。凡符合以上两种类型之一的合同必须上交街道党政办的档案室归档留存,其他合同均由各办(中心)自行归档留存。归档留存的合同必须为原件,且合同内容要素齐全。三、归档要求1.归档周期。一般情况下,各办(中心)一季度收集整理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按归档范围完成归档留存工作。2.合同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