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贯彻落实*要求,按照局党组关于特种设备工作“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不断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压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力争年底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部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减少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运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和安全总监、安全员(以下统称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生产、使用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