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关于励耕计划教师申请书2016 年关于励耕计划教师申请书【篇一】尊敬的各级领导:我叫*,是一名普通的乡村教师,1989 年 8 月参加教育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一线的教学工作。在工作中,我热爱本职,兢兢业业,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教学成绩,多次被评为校级、乡级和县级优秀教师。天有不测风云,1998 年年 6 月,我年仅 29 岁,不幸患上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从此,我的生活就在噩梦的笼罩下艰难前行,年轻而怀揣梦想的我,不但要承受肉体的痛苦和濒于崩溃的溃精神之痛,更主要的是,从患病至今,庞大的医疗开支以及近年来家庭的变迁,导致我从患病至今总是入不敷出,经济状况每况越下,致使如今
2、经济严重窘迫,负债累累。从 1998 年年 6 月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起,为了医治疾病,重拾健康,我不惜一切,东挪西借,贷款筹钱,辗转于赫章、毕节、六盘水、贵阳等地的各级各类中西医院治疗疾病。由于长期治疗,因而债务越垒越高。到 2000 年前后,我已经负债 15 万元左右。和当时每月 400 元左右的工资收入相比,15 万元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更何况大多数都是贷款。债务越垒越高,而病情却没有明显的好转。2001 年 1 月,我的孩子出生了,从此,生活多了一丝希望和些许的开心。当时我的妻子没有工作,经济上的压力反而加重了。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对于治病恢复身体,我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因而医疗费方面的开
3、支尽量压缩,但微博的收入支撑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开支都不够,还债更是无从谈起,所以负债丝毫没有缩减。2004 年 8 月,我的妻子考取了乡村教师,有了一份工作。由于家庭的收入有所增加,为了使自己获得健康的身体,我又把很大一部分收入花销在治疗自己的类风湿性关节炎上。虽然因为自己有计划地开支,再也没有增加新的债务,但原来的欠债一点也没有得到偿还。2010 年 10 月,我的母亲去世,料理母亲的后事又花了一笔钱。母亲去世之后,八旬高龄的父亲又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生活上,老人开销不大,但父亲年迈,体弱多病,三天两头都得进医院,家庭的开支因此又比原来增加了许多。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我至今还欠债 12 万多
4、元。人生不幸,政府有情!而今,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励耕计划 这项公益活动的深入开展,给我们这些困难的家庭带来了福音!这次 励耕计划 对于我这样遭受意外疾病、生活拮据的教师来说,是令人欣慰的曙光。基于我的实际困难,为了缓解我债务和生活的压力,我谨提出申请,特申请 励耕计划 的资助,请予以批准,我从内心深处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此致敬礼!申请人:*年 月 日相关内容阅读:一、 励耕计划 的内容励耕计划 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基金会由中央财政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教育助学的项目,该项目采取逐年申请的方式,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 万元。资助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
5、殊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职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和退休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受资助教师须任教 1 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享受资助。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及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二)书面申请;(三)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身份有效印证材料;(四)身份证复印件;(五)家庭困难佐证材料: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2、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
6、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3、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励耕计划 资助项目,一般在学年初,由相关基金会及教育部门下发文件精神后,以县级教育部门具体实施。二、 励耕计划 的申请流程(一)县级教育部门转发项目文件至学校,各级学校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县级教育部门在所在地区和教师所在学校及网络、当地报纸等便于群众知晓的媒体载体上进行为期不少于 10 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县级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二)县级教育部门将评审过的教师
7、资料以及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 (附表 2)和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 (附表 3),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完整后报市(州) 教育局;(三)市(州) 教育局认真收集、整理、汇总所辖各县级教育部门上报的受资助教师材料和相关表格,并将受资助教师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附表 1)和材料、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表 4)及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 (附表 5)送至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复审 ;(四)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复审后的受资助教师名单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公布,并同时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终审;(五)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学校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名单,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报送至上级教育部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后方可替换。三、资金拨付和资金发放(一)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确定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将资助款直接核拨至相关县级部门;(二)相关县级部门收到资助金后,必须按每人 1 万元的资助标准在 10 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到每位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三)有条件的县级部门可将发放仪式的影像资料及典型受资助教师的文字材料报至省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