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的总结性文件,一般由文字报告和所附图表组成。此项工作是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编录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保证勘察报告的质量,原始资料必须真实、系统、完整。因此,对岩土工程分析所依据的一切原始资料,均应及时整编和检查。一、报告的基本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地质条件、工程特点等情况确定。鉴于岩土工程勘察的类型、规模各不相同,目的要求、工程特点和自然地质条件等差别很大,因此只能提出报告的基本内容。1、报告的内容 (1)委托单位、场地位置、工作简况,勘察的目的、要求和任务,以往的勘察工作及已有资料情况。(2)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布置,包括各项勘察工作的数量布置及依据,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取样、室内试验、原位测试等方法的必要说明。(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和不良地质现象等内容,对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4)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包括各项岩土性质指标的测试成果及其可靠性和适宜性,评价其变异性,提出其标准值;(5)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