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有可能发生的城市燃气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燃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制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2.2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形成合力。 1.2.3 分级管理负责。建立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各单位分级负责的城市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故影响的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 响应、预案启动,落实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区燃气管理条例*区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编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