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形成指挥智能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区安全生产条例*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71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吴政发202232号)等编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水、供气等市政运行,下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统筹安排,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