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完善*区卫生健康系统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护水平,根据*,制定本方案。一、总则(一)区卫生健康局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护工作。(二)区卫生健康局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负责对*区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凡属启动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县(区)级应急预案的,医疗卫生救护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本预案及相关工作。(三)*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参加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四)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五)*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医疗救护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7月底前完成应急演练。二、领导小组及职责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