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区煤炭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防止出现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断煤、停热、停产等情况发生,确保煤炭供需平稳有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全社会发电、供暖等生产生活用煤领域的煤炭购、运、供、储、销等环节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煤炭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区煤炭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4.2分级负责。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多部门、乡镇协同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煤炭领域突发事件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协同一致做好应急保供期间生产安全和供应保障。1.4.3预防为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