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农作物生物灾害危害,规范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提升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农作物生物灾害是指由危害农作物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引发的农业灾害,具有突发性、传染性和流行性等特征,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本预案适用于一类、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其他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农作物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以及本县行政区域内对以上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应对活动。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