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为有效做好集团总部各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维护总部区域安全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二、范围所有进入总部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大巴、中巴、货车、五十铃、皮卡、清扫车 、商 务车、小车、摩托 车、 电瓶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三、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1、行政人事部保安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行车等管理,引导、告知车辆停放到专门区域, 发现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理。2、通常情况下,车辆一律停放在地下车库(含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禁止随意停放车辆。遇接送客人等必须停车等候的情况
2、时,车辆可以暂时停放在总部大楼主楼、技术中心楼、会议中心楼门口,但等候时间最长不超过 10 分钟。等候时间过长的车辆应及时停入地下车库。3、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新总部大楼后,必须减速慢行、注意安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 10km/h,并遵照保安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4、总部区域内禁止鸣笛,摩托车、 电瓶车、自行 车等车辆进入总部区域后严禁骑行。5、载客车辆待客人下车后应尽快离开,保持道路畅通、清洁及安全。26、地下车库 B 区为公司公用 车辆专用停车位,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 A 区、C 区和 D 区。停 车时,所有 车辆要求倒车入库、车头向外。接送客人的小车、大巴 车、中巴 车可以停放在地面临
3、时停车位。7、外来车辆必须由保安与相关人员联系,证实需要进入时,可允许进入总部区域,但是必须进行登记,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事先已通知的客人车辆、高管陪同到公司参观人员车辆、经常到公司办理业务的人员车辆可以不进行检查。8、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新总部大楼并停放,必须注意上锁、保管好个人物品,因车辆、物品 丢失等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二)车辆出入证管理1、公司统一向员工发放车辆出入证,请将车辆出入证放于前挡风玻璃右下角,确保从车辆正前方可以明显看到。有车辆出入证的不需要停车检查。2、车辆出入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行政人事部有权收回车辆出入证。若因转借他人车辆出入证为公司和员工
4、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公司将追究转借人的相关责任。3、遗失车辆出入证,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 20 元。员工离职时应归还车辆出入证。(三)处罚规定车辆有以下违规情况时,将给予处罚:1、机动车辆(1)未按规定车位停车或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2)超出停车线外,一车占二位;(3)随意停车,停车场入口或通道、紧急出口车道停车;(4)逆向行车;(5)车辆超速行驶,时速超过限定速度;(6)告示禁止停车区内停车;32、非机动车辆(含摩托车)(1)进入总部大门未下车,在总部区域内骑行; (2)各大楼门口、楼内停车;(3)告示禁止停车区域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新总部大楼后,车辆停放地面的,保安将采取上锁措施,并张贴告知书,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以后每次罚款50 元。开车 人可与保安联系开锁(电话:XXX)。四、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