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关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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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关镇 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道路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巩财谈判采购 -2018-27 采 购 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5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 则 10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12 3 谈判响应文件 13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5 竞争性谈判 15 6 合同授予 19 7 纪律和监督 20 8 询问、质疑和投诉 2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第四章 商务要求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

2、1 1 报价函 33 2 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34 3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35 4 授权委托书 36 5 响应人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37 6 谈判保证金 38 7 货物质量保证书 39 8 分项报价明细表 40 9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41 10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2 11 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12 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证明材料 46 13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它谈判资料 47 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函 48第一章 采购邀请 小关镇 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

3、小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小关镇 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谈判。 1、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谈判项目名称:小关镇 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 1.2 谈判招标编号: 巩财谈判采购 -2018-27 2、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 谈判内容及数量:龙门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65 盏,丰门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85 盏,杜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60 盏。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预算金额: 90 万元 2.4 工 期: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4、1 个标段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范围内)。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 供应商是路灯制造商,应具有独立法人且年检合格。 3.4 供应商是安装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

5、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5 供应商应对本次谈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谈判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将其作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应当事人的信用档案,并提供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6 企业业绩照明工程项目(不少于两个)。 3.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潜在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 投标响应人须提供由企

6、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有效期内。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 并取得 CA密钥,凭 CA 密钥登录系统 ,请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 8: 30-18: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网上报名。(详见 http:/( 公共服

7、务 -下载专区)。 4.2 CA 密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街交叉口)办理。 4.3 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 4.5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详见 http:/( 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 4.6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请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供应

8、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7 谈判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 提供纸质版本的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9: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街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

9、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小关镇 联 系 人:许徽 电话: 13700869076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 115 号金岭大厦 710 室 联 系 人:陈 工 电话: 0371-53651069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2 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小关镇 联 系 人:许徽 电话: 13700869076 1.1.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

10、称: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 115 号金岭大厦 710 室 联 系 人:陈 工 电话: 0371-53651069 电子邮件: 1.1.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1.5 项目名称 小关镇 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 1.1.6 建设地点 小关镇龙门村、丰门沟村、杜沟村。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采购预算金额 90 万 元 1.2.3 出资比例 100%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龙门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65 盏,丰门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85盏,杜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60 盏。 1.3.2 计划工期

11、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响应人资质要求 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2、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执照副本); 1.4.3、供应商是路灯制造商,应具有独立法人且年检合格。 1.4.4、供应商是安装企业,要

12、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1.4.5、供应商应对本次谈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谈判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将其作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应当事人的信用档案,并提供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4.6、企业业绩照明工程项目(不少于两个)。 1.4.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潜在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13、8、投标响应人须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有效期内。 1.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提 供原件,与原件不一致或 缺少原件做废标处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1.13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 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 料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大写:玖拾万元整 小写: 90

14、0000.00 元。 响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3.3 谈判有效期 60 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户名: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10121010170002201000247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形式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无效,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

15、无效标处 理。 退还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5.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3.5.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 A4 打印纸,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 4.1 封套上写明 响应人的地址: 响应人名称: 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不得开启 4.2.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 整

16、 4.2.2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4.2.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 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3.1 谈判小组的组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 或者 达 到 招 标 规 模 标 准 的 政 府 采 购 工 程 ,应 当由 5 人 以 上 单 数 组 成。 5.3.9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6.4 履

17、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 5% 9.1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9.2 是否要求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 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 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 盘一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供应商须 知 9.3 政府采购政策 9.3.1.响应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

18、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环保、节能清单) ,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响应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 分别给予响应人在谈判过程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减价评审。 9.3.2.如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 (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谈判响应

19、文件、成交结果无效。 9.3.3.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 、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9.3.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响应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9.3.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9.3.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9.3.7.采购 信息安全产品

20、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响应人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9.3.8.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9.3.9.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21、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业声明函的在采购过程中不予认可。成交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采购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 9.3.10.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 9.4 采购程 序 9.4.1. 成立谈判小组 9.4.2. 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 9.4.3. 确定不少于 3 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9.4.4. 谈判 9.4.5. 确定响应人 9.4.6.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9.5 响应文件可

22、能被拒绝的因素 详见响应人须知第 5.3.5 款及 5.3.7 款规定内容 9.6 1.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代理服务费。 2.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供 应商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371

23、-53651069 ,通讯地址:巩义市紫荆路 115 号金岭大厦 710 室。在法定质疑期内。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 性谈判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采购。 1.1.1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人: 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1.2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1.1.3本次谈判项目合格响应人: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2)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

24、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谈判的规定。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的企业。 ( 9)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 (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4采购方式:见 。 1.1.5本次谈判项 目名称:见 。 1.1.6本工程建设地点:见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 。 1.2.2本谈判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见 。 1.2.3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 。 1.2.4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 。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 。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 。 1.3.3本 工程的质量要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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