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教育园区一中校区含教育基地基桩检测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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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远县教育园区一中校区(含教育基地)基桩检测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项 目:安远县教育园区一中校区(含教育基地)基桩检测工程 招 标 单 位:安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章) 法定 代表人: 唐晓旺 (章) 联 系 人: 刘文浪 电 话: 13033265369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章)法定代表人: 叶青 (章) 联 系 人: 张鹏 电 话: 15297724013 编 制 人: 张鹏 审 核 人: 曾津津 编 制 时 间: 2015 年 1 月 2投 标 须 知第一节 前附表工程名称 安远县教育园区一中校区(含教育基地)基桩检测工程建设地点 安远县

2、教育园区 检测费 约 28 万元工期 检测招标范围内对应施工 形象进度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数额 伍仟元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检测资质证书及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履约保证金数额 伍仟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在 赣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 及 安 远 县 公 共 资 源 交易 网 ( )自 行 下 载 购 买 , 在 保 证 金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标 保 证 金 以 转 账 方 式 转 至 招 标 人 指 定 账 户 , 并 在 投 标 截 至 时 间 前 向招 标 代 理 缴 交 招 标 文 件 费 用 。现场踏勘 投标

3、截止前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答疑1.2015 年 1 月 28 日 17 时 前 将 疑 问 提 交 至 安 远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或 赣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 )2.2015 年 1 月 29 日 17 时 前 在 安 远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 及 赣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 发 布 。投 标 文件 份 数 正本一本,副本叁本; 投 标 文件 递 交单位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投 标 截止 时 间 2015 年 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开 标 会 时间 2015 年 2

4、 月 4 日 15 时 00分 地点 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室第二节 综 合 说 明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检测招标范围a、一中生活区教师公寓 A 栋 教师公寓 B 栋 教师公寓 C 栋 青年教师公寓 A、B 栋 b、继续教育基地教学楼、员工宿舍 ;后勤服务、学员宿舍 2、检测要求中标公告到期后七天内提供检测方案,并签订好检测合同,检测进度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每延误工期一天赔偿委托方 2000 元,因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检测机械和人员需多次进出场时,结算时也不增加结算价款静载实验:按规范规定要求检测;小应变检测:100%全部检测;检测方法及数量按有关规定确定;4检测报告必须经相

5、关规定认证机构认证通过并经县质监部门备案认可。3、工程检测基本条件(1)建设用地情况 已完善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正常 ;(4)其它 无 。4、上述工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标,并得到 安远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检测单位。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材料之一。(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检测单位资格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

6、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 30 日前确定中标人。(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 标 文 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不记名形式于 2015 年 1 月 28日 17 时前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 并报送安远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

7、室备案后,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招标人逾期答复的,将相应调整截标时间。所有有关招标投标的答疑、修改、补充、补正、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均在网站上进行,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按时自行查看, 开标后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经知晓并且认可。(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所公布的书面答复和第(十二)条发出的补充通知。(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

8、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6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后有形建筑市场或其设立的网站(同答疑网址)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八)招标备案必须进行检测招标的工程, 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 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前 ,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九)检测费支付方

9、式:出具检测报告,并经相关规定认证机构认证通过,并经县质监部门备案后,一次性付清。三、投标报价(十)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检测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2、工程检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确定检测单位,招标控制价 28 万元,采用低价中标,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风险、在检测工程量未发生大的增加情况下,按投标报价总包干结算,检测费不予调整。3、工程检测收费的调整7(1)工程检测工程量变更引起检测收费上下浮动,在10% 以内(含)的,不予调整;(2)工程检测工程理变更引起检测收费上下浮动超过10% 的,超过的剩余部分,按投标人工程检测收费水平进行增减。4、投标人工程检

10、测投资估算价超出招标人本招标项目计划投资额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退回。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检测资质证书及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人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 ;(4)投标函;(5)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拟投入项目检测计人员汇总表;(8)拟投入主要检测人员简历表;(9)拟投入项目检测设备、机械汇总表;(10)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

11、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11)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82、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另行装袋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提供原件,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供伍仟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安远县支行;账号:000 201 040 007 126。截止时间:2015 年 2 月 2 日 17 时 00 分。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 7 个

12、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十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 5%10%)或者银行保函。本工程设计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银行转帐至建设单位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同检测费一次性支付。(十四)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检测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

13、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发布答疑,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3、招标答疑包括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件第(七)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十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 ,并标明 “正本” 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14、代理人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时,可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密封袋内。2、封袋封面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104、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5、(十七)投标截止日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八)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签署、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 修改 ”或“ 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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