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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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公司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司机之行车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安全、合理,从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汽车使用寿命。第二条:范围:本公司所属车辆和司机。对于公司出资购买或租赁的车辆由公司直接管理,工程车辆由工程实施部门直接管理,公司负责监管。第三条:对有车辆使用的项目,项目经理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如有意外事故发生,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项目经理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车辆及司机工作规定1、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2、司机若无出差任务安排,需按正常上下班打卡考勤(特殊情况备案说明除外) 。3、上班时间,如无出车安排,司机须于休息室随

2、时待命,不得随意串门,影响他人工作。4、公司车辆应停放于公司车库或指定车位。5、司机应本着“安全第一“ 的原则驾驶车辆,不允许在车辆驾驶过程中,意气用事、于路况欠佳情形下高速行使,或与他人飙车。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并扣除当月工资的 1/2;累计两次以上者可予以辞退。(1 )无照驾驶(2 )酒后驾驶(3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4 )未经允许,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6、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由于违章停车,超速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金,一律由当事人负担。业务办理人员存在过错的,理应承担过错范围内的相应责任。7、离车注意(1 )在执行公

3、司业务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司机不允许离开车辆。(2 )司机因正当事由需离开车辆时,务必紧锁车门。8、司机需保证手机 24 小时开机,公司来电需及时接听,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9、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需进厂维修,应及时向车辆主管进行申请。10、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公司可酌情给予一至两天假期,超过时限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公司车辆的年检由各司机人员于规定期间内,利用空闲时间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保险,逾期未办理按公司规定处罚。11、车辆附带资料、证件(行驶证、维修手册、加油卡及保险卡等)应由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如发生车辆使用权转移、驾驶员换岗或离职等情形

4、,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全套附带证件、资料一同交接。 第五条:派车作业规定1、凡需派车部门,须提前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综合办调派。2、派车申请:(1 )申请用车部门,需到管理员处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 ,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综合办公室批准方有效。部门所属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批准。司机凭综合办批准的派车单方可出行,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2 )如需异地用车时,用车人员(包括工程、市场与行政)亦需详细填写车辆派遣单,经分管副总签字、车辆主管批准后派车。3、派车原则(车辆调度应遵循的原则):(1 )综合办公室派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

5、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2 )基于财务人员工作需要,并从安全问题考虑,同时有人用车时,应优先考虑财务办理业务。(3 )遵循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4 )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主管人员。4、因私用车虚假申请派车单,司机发现后,应及时汇报车辆主管,否则一经发现,对司机进行罚款 50 元/次,并通报申请人。5、司机酒后驾驶,随车人员未能制止和及时上报者,将对其处以 200 元罚款。6、车辆外借事宜(1 )用车人员需向车辆主管说明用车原因、用车时间、用车地点,经车辆主管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2 )车辆外借过程中,由借车人负责车辆的相应费用及车辆的安

6、全,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损失由借车人个人承担。第六条:司机行车规定1、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 ,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2、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3、夜间出现的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应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方可调度,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并于第二日补签派车单。5、司机在出差前应到车辆负责人处填写出差登记单 ,待返回公司后凭过路过桥费登记返回日期,否则视为无效。如遇非工作时间出差而无法填

7、写出差登记单的,应在返回后到车辆管理员处补签。第七条:车辆保养规定1、本公司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确保车辆处于最佳状况,对车辆隐患应提前声明,及时排除,保证准时出车。2、司机全面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季审、年审工作。3、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及时汇报车辆负责人进行处理。4、车辆应按实际需要进行保养、维修,在保养及维修车辆时,应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控制费用。5、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总结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6、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7、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并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8、必须经车辆主管同意,方能进行车辆的大修理。9、司机个人要随身配

8、备记录本,详细记录行车日期、车辆维修、保养等,由车辆负责人督促并不定期抽查。10、工程上使用的车辆所产生的维修、保养费用由部门负担。第八条:车辆肇事管理1、肇事定义:(1 )汽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导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2 )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3 )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4 )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或损害者。(5 )这里所称的伤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2、肇事的处理:(1 )肇事发生后应迅速以电话形式通知直

9、接负责人并妥善处理好现场。(2 )司机直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部门经理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按正常程序处理。(3 )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4 )如发生人身伤害时,要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5 )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便用于事后联系。(6 )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拍照留证。(7 )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警询问。3、肇事过失的处分(1 )在执行公司业务中,非本人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的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司机可免除其经济责任。但在保险范

10、围之外,司机应负担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 1/3,剩余 2/3 由公司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负担 1/3,剩余 2/3 由公司负担。(2 )驾驶员在驾驶公司指定车辆时,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各种交通事故,其所有赔偿金额由司机本人负担,一年内出现两次伤人事故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处分。(3 )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按第 8.3.2 条进行处理外,同时按事故性质进行如下处罚:、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 2000 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 10%处罚;、大事故:(经济损失在 5000 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 8%处罚;、特大事故:(经济

11、损失在 5000 元以上)按经济损失的 6%处罚;(注:经济损失以交通和保险部门的交通事故裁定书为准)(4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予以解雇。4、肇事赔偿: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达成和解,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2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照 8.3.1 办理。(3 )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

12、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按照 8.3.1 条款办理。第九条:岗位职责1、凭派车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停车办私事而影响公司业务。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3、出车前检查:(1 )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自动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2 )行车前可先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4、司机不得借车给非驾驶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5、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公司,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认车

13、辆在外停放安全,否则后果自负。6、司机在行驶中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风生。7、司机须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任务后向相关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反映。8、司机个人素质:(1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2 )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微笑服务,绝不允许在客户面前影响公司形象,否则处以 200 元以上罚款。第十条:费用报销:1、出差车辆的过路桥费及加油费实行实报实销。2、如属共同用车,办公室派车员有权视情况协调平衡,共同负担用车费用。3、不论本地用车,还是异地用车,加油费,过路费,高速费及车辆维修保养费均由司机负责,其他人员无

14、权办理。第十一条:车辆租赁事宜1、在公司车辆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租赁车辆,但需遵循以下原则:(1 )所租赁车辆的各种行车证件、保险应配备齐全,车况良好;(2 )租赁车辆时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以保护自身利益;(3 )承租人在租车期间,租赁汽车发生事故时,无论事故大小,都要马上向租赁公司报告事故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所需的资料证据。 (4 )租车期内,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马上停止驾驶,并通知租赁公司。同时,还应遵从租赁公司的指示。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造成租赁车辆的损失,承租人则应马上通知租赁公司并将汽车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 (5 )租车要做到仔细阅读合同、仔细检查车辆、注

15、意保存好租赁公司的救援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6 )车辆负责人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车辆租赁合同及车况。(7 )随租赁车辆一同服务于公司的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第十二条:惩罚1、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2、每月 30 日以前,司机应查询自己负责车辆有无违章情况,并报知管理员,管理员依据用车记录核实并判定责任人。3、如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每次对负责人罚款 100 元。4、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的,每次对司机处于罚款 100 元。5、司机未做好出车前检查(如:缺水、油,电路故障等)处以每次罚款 100 元。6、因管理及监控不力造成货物单据遗失、车辆损坏、丢失的,除追究主要责任人外,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7、司机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造成用车人员投诉的每次罚款 50 元。8、对不执行综合办公室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须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罚款 50 元/次。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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