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工作细则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奉节县农业委员会 责任科室: 奉节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环节 出 具的文件及时限 岗位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式 判断标准 注意事项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性质数量 1 受理 行政许可受理单、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1个工作日) 办理人( A 岗)周宗萍 职务:主任科员 电话: 023-56556041 办理人( B 岗)周兴 职务 : 科员 电话 :023-56556041 1、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申报单 申请人 现场提交 一份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认定法定条
2、件。 书面审查 1、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 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 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 1、 船舶证书(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航行签证簿)齐全、有效。 捕捞渔船还须有渔业捕捞许可证 2、按规定配齐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职务证书 3. 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 4, 装运危险物品的船
3、舶,其货物名称和数量应与船舶装运危险物品准运单所载相符,并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和预防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 5. 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或港口管理规章的行为 。 2、 船舶进(出)港报告单 申请人 现场 提 交 一式两份 3、船舶装运危险物品准运单 申请人 现场 提交(危险品装运船舶) 一式四份 2、审核 资料齐全,符合签证的,由行政服务中心予以签证。不符合签证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1个工作日) 办理人( A 岗)闫胜华 职务:副站长 电话:13896322211 办理人( B 岗)刘竹鸣 职务: 电话1389622180 船舶证书 申请人现场提交 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
4、、航行 签 证 簿 齐全、有效 书面审查 1.证照、证书齐全有效; 2.船员配备人数符合要求; 3.船 舶处于适航状态; 4.船舶无违法违规行为; 5.船舶装载与申报单一致; 船员证书 申请人现场提交 按规定配齐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职务证书。 现场评估 3 决定 决定结论确定,予以签证。( 1 个工作日) 办理人( A 岗)唐德寿 职务:农工委副书记 电话: 56559098 船舶航行签证簿 原件 1 份 符合审核流程和要求 系统审查 1、 资料完整 2、 审核人员在 船舶航行签证簿 签证。 签证后,将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薄当场交还给申报人。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登记簿 符合审批流程和要求 系统
5、审查 3.审核人员在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登记簿 登记进出渔港船舶资料。 4.资料归档。 不当审查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追责依据 一、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专项法律法规规章追责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七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的 ,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追责情形 一、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6、: 1.对列入目录产品以外的工业产品设定生产许可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不在办公场所公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不予许可的理由、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等违反行政许可程序的; 3.办理许可或实行监督检查妨碍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 4.违规准 予许可、违规不予许可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的; 5.擅自收费或者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者终止办理行政许可未按规定退还行政许可费用的; 6.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7.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或者未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档案的; 8.未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的; 9.吊销、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的追责情形: 1.违反规定发放渔业船员证书的; 2.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三、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