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绿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报告编制时间:2019 年 2月 15日1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绿化工程项目采 购 人: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项目负责人:滕校长电话:0533-517481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拟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预算金额:40 万元。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结算完成后且质保期(一年)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2、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为准)或者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证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次采购共 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绿化工
3、程项目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 3、采购范围:采购明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4、计划工期: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接到采购人的通知为准。25、质量要求:合格。6、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7、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8、成活率:苗木成活率须达到 100%,若出现苗木死亡现象,须选用同规格苗木进行补植。10、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二、采购项目清单: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1 广玉兰 株 胸径 18c
4、m 122 玉兰 株 胸径 12cm 63 龙柏球 株 冠幅 60cm 1604 银杏 株 胸径 18cm 155 造型松 株 树形优美,H4m 26 柿子树 株 胸径 25cm 27 北海道黄杨 株 H0.5m 36008 扶芳藤 株 4-5分支 22009 皂角 株 胸径 16cm 110 紫叶李 株 地径 6cm 1311 地龙 株 冠幅 150cm 512 牡丹 株 6-7分支 2013 芍药 株 6-7分支 20314 白皮松 A 株 H3.5m 1315 白皮松 B 株 H2.5m 1316 扶芳藤球 株 冠幅 1.2m 5017 造型小叶女贞 株 H2.2m 518 红豆杉 株
5、冠幅 60cm 219 西府海棠 株 地径 12cm 420 红叶石楠球 株 冠幅 1.2m 1221 丁香 株 冠幅 80cm 2022 连翘 株 冠幅 70cm 2323 棣棠 株 冠幅 80cm 3024 马兰 平方 36株/平方 100注:1、以上所有的苗木的胸径、冠幅、高度等指标均是苗木的最低标准, 各供应商应选择满足或高于以上标准的苗木进行报价。2、以上采购数量为约计数量,结算时按验收合格的实际栽种数量据实结算,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3、本包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对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过程中的设计费、苗木费、
6、栽植费、管护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管理费、措施费、保险、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材料、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即项目施工及养护期满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三、技术标准及要求4l、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
7、工、建筑材料准用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说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2、采用的规范与标准21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和工程质量以及在施工作业中的其它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与规范。22 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和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在合同履行期间,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工程标准认为有必要采用时,在报经采购人批准后,应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变更指令。3、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为准。四、供应商资格及建造师(项目经理)要求1、供应商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
8、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合同。采购人将对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进行考核,每月必须按时参加每周的例会及相关会议,每缺席一次,罚款 5000元,第二次缺席罚款 10000元,累计缺席三次,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管理人员须按时到岗到位,采购人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及不定期核实检查中标供应商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如发现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要按有关规定及中标供
9、应商的承诺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采购。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5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3、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中标供应商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
10、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中标供应商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中标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中标供应商负担。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5、中标供应商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区域、施工过程和周边建筑物、市政设施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伤、亡、病、残等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6、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对科室物品进行整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