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 年)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0 号),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 年),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 年 3 月 29 日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 (2018 年)甲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配置管理) 一、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 二、质子放射治疗系统 三、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 PET/MR
2、) 四、高端放射治疗设备。指集合了多模态影像、人工智能、复杂动态调强、高精度大剂量率等精确放疗技术的放射治疗设备,目前包括 X 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简称Cyberknife)、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简称 Tomo)HD和 HDA 两个型号、Edge 和 Versa HD 等型号直线加速器。 五、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 3000 万元人民币(或400 万美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 乙类(省级卫生计生委负责配置管理) 一、X 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 PET/CT,含PET) 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 三、64 排及以上 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 排及以上CT) 四、1.5T 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 及以上 MR) 五、直线加速器(含 X 刀,不包括列入甲类管理目录的放射治疗设备) 六、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包括用于头部、体部和全身) 七、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 10003000 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