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三峡新能源工程 2013649 号关于印发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准予备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2013 年 11 月 20 日SXXNY-G2-ZT-01-2013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2013-11-20发布 2013-11-20 实施中 国 三 峡 新 能 源 公 司CHINA THREE GORGES NEW ENERGY CORP.发 布第 1页/共 15页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一
2、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确保有效控制造价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总部、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及由公司决策的EPC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或者代替招标。第
3、五条 招标采购应考虑一次性建设成本与运营维护成本的平衡。公司工程项目招标逐步实行集中采购。第二章 招标采购管理范围第六条 招标采购范围公司总部、子公司所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的货物,施工承包及服务的采购,达到第七条标准之一的,应进行招标采购。本制度所列采购范围的项目根据决标权限分为两类:(一)报集团公司决标的项目(简称集团决标项目):150MW以上风电项目的主机招标项目;220MW以上太阳能项目的组件招标项目;3海上风电主机、土建安装;4中小水电项目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划分的特大项目和重大项目。特大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 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主体建安工程和主要永久机电设备
4、等。重大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以下范围的项目:115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2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类项目;3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材料物资采购项目;4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采购项目;5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项目。第 2页/共 15页一般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特大和重大项目标准的。(二)公司招标委员会决标的项目(简称公司决标项目):除报集团公司决标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第七条 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一)工程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设备及材料等货物类(包括已投运设施的运行维护、办公用品等)单项合同估
5、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内采购的,或15万美元以上的国际采购业务;(三)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集团公司和公司批准应进行招标的其它项目。第三章 招标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招标采购管理体系招标采购活动在公司招标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评标委员会和决标机构各负其责。 (一)招标委员会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授权行使以下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2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和细则;3指导公
6、司范围内的招标工作,监督公司范围内的招标活动;4审核公司年度招标计划;5授权招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批招标立项、标底或最高限价文件;6负责公司决标项目的决标;7接受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其中公司决标项目立项审核、决标结果报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承担招标委员会研究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日常管理工作。1公司日常的招标管理工作;2招标计划和招标项目立项审查,编制公司的年度招标计划;3. 组织编制和修改公司分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4. 招标投标资料汇总、统计及招标项目执行情况分析,逐
7、步建立供应商库,并应用于新的招标工作中;5. 组织招标文件审查;第 3页/共 15页6受理招投标异议及处理;7联系集团招标委员会办公室,配合集团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8. 办理招标委员会安排的其他事项。(三)招标人公司总部、子公司或EPC总承包单位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及招标人,招标人的职责如下:1.编制项目年度招标计划,申报招标立项材料;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3委托有关单位或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配合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招标文件审查;4.编制招标补遗文件;5.合同谈判、合同签订;6.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存档工作;7.协助或接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调查、监督和处理。(四)招标
8、代理职责1受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及整个招标文件的汇总;2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3组织资格预审;4招标补遗文件的报审和发布;5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6编制评标大纲并报审;7组织评标工作,包括评标专家邀请、开标、清标、发出并回收澄清答疑文件、评标统计工作等;8配合评标委员会向决标机构汇报评标情况;9发出中标通知书;10招标资料整理归档及移交。以上职责招标人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应设立主任。集团决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由公司领导出任,1000万元
9、以上的工程类项目、200万元以上的设备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担任,其他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招标人的负责人担任。评标专家应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并结合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确定。评标委员会由内部与外部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内部评标专家(指在职)数量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外部评标专第 3页/共 15页家数量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 4页/共 15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行解散。评标委员
10、会负责以下工作:1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拟订澄清问题清单并对投标人的澄清答复进行评价;3对招标实施(代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予以核实确认;4编写评标报告;5. 向招标委员会汇报评标情况。(六)招标决策集团决标项目报集团公司决策;公司决标项目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决策,报集团公司备案。(七)纪检监察公司纪检监察室为招投标活动的纪律监督检查部门,集团公司决标项目应预先征求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意见。纪检监察室的职责为:1招投标全过程的纪律监督;2.调查处理招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3.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举报进行核实;4.对招投标工作提出监督意见。第四章 立项及招标文件编制第九条 招标必备条件(
11、一) 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批准的行业规划中的项目,在项目核准文件已上报有关部门核准期间的项目,项目公司可以先开展招标准备及相关招标工作;(二) 建设资金已落实或资金来源已落实;(三) 集团决标项目已按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公司决标项目已报公司招标办公室审核的项目;(四) 项目现场条件及外部环境条件已具备或基本具备;(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 招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第十条 年度招标计划(一)招标人应编制本单位的工程年度招标计划,上报公司招标办;以下三种情况要求列入招标计划中:按本制度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公开招标而因实际情况无法开展公开招标的项目;项目预计
12、投资金额未达到强制标准,但准备公开招标的项目。(二)公司招标办汇总年度招标计划并组织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审批。经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原则上不得更改,招标人应根据已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开展招评标工作。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集团决标项目第 4页/共 15页应报第 5页/共 15页公司招标委员会审核,再由公司报给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重新审定,公司决标项目应在启动招标工作前报公司招标委员会审批,并报集团招标办备案。(三)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应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投标时间要求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审批环节工作时间的需要。第十一条 招标立项审批(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
13、的工程项目,有关项目申请文件应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文件审查方式等内容。(二)内部审批事项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招标计划向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招标项目立项申请, 集团决标项目的招标立项表需要填写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招标项目立项内部审批表和中国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项目立项审批表两个表格;公司决标项目只填写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招标项目立项内部审批表,对于不能完全说明的内容,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补充;2.招标项目立项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工程量和估算投资额、标段划分建议方案、招标方式、拟邀请的投标人名单(如为邀请招标方式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时间计划
14、安排、各级审查意见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立项中作出必要的说明;3.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招标人提出的招标立项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查,报招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批;需报集团招标委员会审批的,经公司招标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按集团招标立项程序办理审批;4招标项目经批准后,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及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实施招标工作。第十二条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一)公开招标。本制度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公司招标委员会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受自然地
15、域环境或现场施工条件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和社会成本占项目合同估算价的比例过大;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在立项时进行必要的说明,集团决标项目报集团批准,公司决标项目由公司批准。受邀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所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资信良好,且应当邀请 3家以上。对标段较多的项目,应适当增加所邀请的单位数量。第 6页/共 15页第十三条 招标方法(一)单项招标对工程项目的单个工程、设备采购或服务等进行招标。(二)工程总承包招标依据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对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
16、、服务采购,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三)框架协议招标公司多个下属项目公司的工程项目中重复使用,规格、型号、技术标准与要求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公司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对货物或服务形成统一采购框架协议,一般只约定采购单价,而不约定标的数量和总价,各项目公司按照采购框架协议,分别、分批与中标人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四)两阶段招标对于一些技术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不确定或技术标准、规格
17、要求难以描述确定的招标项目,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潜在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技术建议或技术方案,从中优选技术方案,统一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第二阶段,按照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标准,组织在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或技术方案的潜在投标人最终招标和投标报价。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一)招标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写招标文件,并配合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集团决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商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织审查;公司决标项目由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查,采用邀请外部专家的审核会方式或内部审查方式,具体项目审核方式在立项审批阶段确定。(二)招标文件编制应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或公司的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为基础,并结合公司的管控模式和制度办法等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业没有国家或行业或集团公司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的,应以公司最新的类似项目招标文件为范本。(三)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第十五条 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一)标底招标项目,可根据需要设置标底,标底应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集团决标项目如设置标底,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应将标底报招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审定。公司决标项目如设置标底,标底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