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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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1、社员(代表) 大会制度2、理事会工作制度3、监事会工作制度4、议事规则制度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8、盈余分配制度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社务公开制度社员(代表) 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

2、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

3、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

4、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二、理事会由 5 7 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 名,理事 3-5 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

5、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 3 至 5 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五、理事会接到监

6、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二、监事会由 3 人组成(或设 1 名执行监事) ,设监事长 1 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

7、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 )情况;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五、监事

8、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

9、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 ,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社员管理联系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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