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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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 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管理,确保调查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 20035 号)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林发 2003106 号)和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改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等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通知(川林发 200426 号)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林业调查规划 行业 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 行政区域 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单位,应当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

2、质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全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有: 林业发展规划的编制 ,林 业 区划界定;森林资源调查与森林资源监测、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湿地荒漠化土地调查与监测;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苗圃等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设计);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和现场查验;林业专业调查(森林土壤、林分生长量、林业数表编制、动植物调查等);林区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林业生态工程、重点工程检查验收或专项核查;国家 林业 行业地方标准;林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营林造林 和 绿化规划、设计、验收; 木竹资源原

3、料工业和纸浆工业等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可行性论证; 林业工程(木制品加工设计、林产品及林产化学,森林灾害与保护技术); 其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2 等(国家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格的除外)。 第四条 四川省林学会负责全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核发和资质管理工作,资质证书加盖四川省林学会印章。四川省林学会组织成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队伍的资格和级别进行审查评定,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核发 资质 证书 , 并将该资质清 单报送林业主管部门。 第二章 证书等级及其业务范围 第五条 全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 等级分为四级。根据申请 资质 单位的 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

4、术 设备 、管理水平、业绩、资历、社会保险等情况 进行资 质审查认定,发放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证书 。各级别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甲级 1、 有编制 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 2、有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0 人以上,其中,具有 林业 及相关专业高级 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2 人, 林业及相关专业 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 注册 (投资)咨询师不少于 1 人 , 注册 造价师不少于 1 人 。技术人员应为本单位 员工, 退休 人员不超过 4 人

5、。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健全的技术、质量 管理 机构 与管理制度,相应配套的技术 设备 。 4、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10 年,能独立承担 各类 森3 林资源调查 和林业 规划设计任务,有很好的社会信誉,技术力量强,各专业齐全,业绩突出。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且 其中必须包括 森林资源清查业绩, 项目质量合格,无质量事故 。 ( 1)森林资源清查(简称“一类清查”); ( 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 调查 ”); ( 3)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 4)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 5)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

6、编制; ( 6)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 7)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 8)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 9)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 拟使用 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10)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二)乙级 1、有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 2、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5 人以上,其中,具有 林业及相关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5 人, 林业

7、及相关专业 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 人, 林业及相关专业 初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 人 。 技术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 退休人员 不超过 2 人。 4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技术、质量 管理机构 与管理制度,相应配套的技术 设备 。 4、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8 年,能独立承担森林资源调查 和林业 规划设计任务,有很好的社会信誉,技术力量强,各专业齐全,业绩突出。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且项目质量合格,无质量事故 。 (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 二类调查 ”); (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 3)公益林

8、区划界定 ; ( 4)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 5)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 6) 拟使用 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7)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 方案编制; ( 8)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丙级 1、有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 2、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10 人以上,其中具 有林业及相关专业 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5 人 以上。技术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 , 退休人员不 超过 1 人。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比较健全的技术、质量管

9、理制度,配备有相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必需的仪器设备。 4、能独立承担一般县森林资源调查 和林业 规划设计任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专业基本 齐全,业绩比较突出。 5 5、近三年来完成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质量合格,近两年来无质量事故。 (四)丁级 1、 事业单位 ( 内设机构 不要求独立法人资格 ); 企业需有 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注册资金不低于 50万元。 2、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 技术 人员 3 人以上,其中具有林业 初级 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3 人以上。技术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 3、能独立承担一般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验收 任务,有一

10、定的技术力量,业绩良好。 4、有相关技术、质量管理制度,配备有相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必需的仪器设备。 5、近 三年来完成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质量合格,近两年来无质量事故。 第六条 各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 证书的业务范围如下(国家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格的除外) 。 (一) 甲级 资质 的业务范围: 1、 林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林业区划界定; 2、 森林资源调查与森林资源监测、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湿地荒漠化土地调查与监测; 3、 林业工程、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苗圃等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设计); 4、 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和现场查验; 6 5、 林业专业调

11、查(森林土壤、林分生长量、林业数表编制、动植物调查等); 6、 林区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7、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8、 林业专项、林业生态工程、重点工程检查验收或专项核查; 9、 国家 、林业 行业 和 地方标准; 10、 林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11、 营林造林 和 绿化规划、设计、验收; 12、 木竹资源原料工业和纸浆工业等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可行性论证; 13、林业工程(木制品加工设计、林产品及林产化学,森林灾害与保护技术) ; 14、 其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 国家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格的除外)。 (二)乙级 资质 业务范围: 1、林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林业区划界定; 2、森林资 源调查与森

12、林资源监测、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湿地荒漠化土地调查与监测; 3、林业工程、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中型苗圃 等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设计); 4、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和现场查验; 5、林业专业调查(森林土壤、林分生长量、林业数表编制、动植物调查等); 6、林区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7 7、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8、林业专项、林业生态工程、重点工程检查验收或专项核查; 9、 林业行业和 地方标准; 10、 林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11、营林造林 和 绿化规划、设计、验收; 12、 年产 10 万 m3 以下 木竹资源原料工业和纸浆工业等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可行性

13、论证; 13、其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国家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格的除外)。 (三)丙级 资质 业务范围: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地 变更调查、 公益林年度更新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调查 ; 2、 征用占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和现场查验工作 ; 3、小型苗圃设计 ; 4、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等林业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 ; 5、造林 和营林 作业 设计。 (四)丁级 资质 业务范围: 1、 所在单位或所在县 内 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 2、 一般苗圃设计。 第三章 资质 的申请 8 第七

14、条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 有效期为 3 年,到期后需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业绩情况,重新 申报, 审核认定,方能承担相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 第八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 的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 定 申请表; (二)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三) 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 具有职称的林业专业 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六) 事业法人单位提供由上级主管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

15、章的在编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原件, 聘 用人员 需提供 与单位 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 单位提供 与技术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 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和单位为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复印件(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缴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 (七) 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的需出具产权 证复印件;租用或借用的,需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八) 业绩 证明 材料。能独立承担所申请级别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证明材料( 内设机构与人员构成及其职责、 业务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16、的任务计划书复印件;业主出具的项目验9 收 合格 文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项目完成 情况的相关材料 )。 (九)相关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经四川省林学会查验原件。 第九条 初次申请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资质的单位 ,只 能从 丁级 或丙级 资质开始申请认定。 符合从业年限要求且 取得丁级资质的单 位两年后达到上一级资质条件 , 可以提出升级申请 ; 符合从业年限要求 且取得 丙 级资质的单位五年后达到上一级资质条件 , 可以提出升级申请 ; 符合从业年限要求 且 取得乙级资质的单位五年后达到上一级资质条件 , 可以提出升级申请 。 第十条 资质 证书有效期满 ,需 延续原林

17、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 或者申请升级的单位,除需提交第八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 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第十一条 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需重新核定资质, 除按规定提交第八条要求 的 材料外, 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单位分立或者合并情况报告,包括人员、内部组 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 情况 等; (二) 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分立或者合并的批复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分立或者合并决议的复印件; (四) 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业务 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书复印件; 业主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或上

18、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 。 以上材料均需经四川省林学会查验原件。 10 第十二条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由单位提出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 林业调 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二) 变更后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提交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三条 因破产或其它原因终止业务需要办理注销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注销申请表; (二)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第十四条 材料要求: (一) 申请单位需填写申请表并 提交 四川省林学会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申请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正式申报; (二) 所有申请材料应合并装订成册,并包括封面、目录、申请表(装订在前)和附件材料(装订附后),申报材料一 式一 份; (三) 附件材料一律采用 A4 复印纸非活页装订成册,并编目录。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 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五) 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 申请表中专业技术人员排列 顺序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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