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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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债权 申报通知书 吴江 区人民法院根据 苏州东方九久投资担保 有限公司 的申请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裁定 受理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江苏 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为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 江苏 剑桥人 律师 事务所作为 破产清算 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债权人应在 2018 年 4 月 18 日前向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 以在破产财产

2、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已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债权申报表、债权

3、申报书及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 调解书、裁定书、 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及债权 申报 证据 清单 ;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 债权申报人 信息 确认书 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开户银行 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18 年 4 月 27日 9 时 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 (吴江 区松陵镇高新路 788 号)召开。 四、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一八年 二 月 十 日 附:

4、 1.债权申报须知 ; 2.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3.债权申报表 ; 4.债权申报书; 5.债权 申报 证据 清单 ; 6 送达地址 确认书 ; 7.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 ; 8.授权委托书 ;9.财产线索征集表; 10.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 管理人 邮寄地址: 江苏省 苏州市 吴江区开平路 500 号国贸大厦 12 楼 江苏 剑桥人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人: 徐璐 律师 ;联系电话: 18106250001。 债权申报材料一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东方九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18 年 2 月

5、 5 日裁定 受理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江苏 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为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 及法律后果 ,特作 本 须知 : 一 、 吴江 区人民法院已发布受理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 的公告( 刊登于 人民法 院报 )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 吴江 区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债权申报。 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债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

6、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 ,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

7、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 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 可以 申报。 三、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8、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 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的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 并 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 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

9、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 : 1.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债权申报表、 债权申报书、 债权申报人 信息 确认书; 2.债权人 为企业的,应提供债权人 已年检的 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 复印件 (签字确认); 债权人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复印件,但需携带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及债权申报 证

10、据 清单。(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 机关 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若债权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债权无法被认定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五、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针对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法人、组织或个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 2018 年 2 月 5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 为准 (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 2.利息债权: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即利息计至 2018 年2 月 5 日止 。 3.基本事实项:简要陈

11、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涉及合同关系 的, 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 4.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已受偿部分不能再次申报。 5.债权申报后,债权人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处获得清偿的,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 6、 债权申报表中的开户银行需填写完整名 称 ,如“中国工商银行道前支行”。 六、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 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与管理人核对 。 选择邮寄的,则请邮寄至: 江苏省 苏州市 吴江区开平路 500

12、 号国贸大厦 12楼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 215200; 联系人: 徐璐律师 ;联系电话: 18106250001。 请在邮寄单注明 “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 ” 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 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 管理人不予确认。 七、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文件下载及相关信息披露地址 为: http:/www.he-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一 八 年 二 月 十 日 债权申报材料二 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本人 /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

13、在申报债权过程中,本人 /本单位保证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据实申报债权: 1.本人 /本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作出的陈述均真实、完整; 2.本人 /本单位申报的均为未获清偿的债权,不存在隐瞒受偿事实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3.债权申报后,本人 /本单位申报的债权若受偿(包括但不限于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处获得清偿的),将在一周内主动书面告知管理人。 4 债权 申报须知内容本人 /本单位已全部知悉。 本人 /本单位如有虚假申报,愿意接受处罚。 保证人(即债权申报人): 时间 : 年 月 日 债权申报材料三

14、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表 编号(由管理人填写): 债权申报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有连带债权人 连带债权人名称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连带债务人名称 是否经判决 /裁决 判决文书名称及案号 是 否申请执行 执行裁定书案号 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类型及金额 债权发生时间 债权是否到期 债权申报明细 原始债权 孳息债权 诉讼费用 其他 债权申报总额 备注 申报多笔债权的,每笔债权填写一张申报表,并在债权申报书中按顺序说明各笔债权情况。 债权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申报材料四 债权申报书 债权申报人: 申报债权:

15、元 申报的事实及理由: ( 说明债权形成的经过。填写时请注意:主张利息的应提供计算方式 及相关说明,否则有可能因为事实不清导致无法确认。 (利息计算至 _年 _月 _日)。主张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应详细说明优先权类型、金额及对应的特定财产。 开票情况。 ) 截止 年 月 日,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共欠 债权 申报人 元。 债权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申报材料五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债权申报人名称: 文件名称 页数 原件 /复印件 1 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

16、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个人 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2 债权申报表 送达地址确认书 3 4 5 6 7 8 债权申报人声明和保证:本人 /本单位保证提交的上述文件均真实、有效。上述文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债权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提交日期: 债权申报材料六 苏州英迪维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送达地址确认书 2、申报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告知栏内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申报人阅读有困难的,管理人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本表中申报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申报人自己或

17、者申报人的代理人填写;申报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管理人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申 报人确认后签名或捺印。 4、申报人的电话号码应当包括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和 移动电话 。 5、申报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或者申报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 申报人名称 债权申报编号 告知事项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3、破产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 及时告知管理人

18、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债权人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 : 邮编: 联系人: 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申报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 本人 /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变更上述信息,将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因上述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管理人,本人 /本单位保证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手果。 申报人签名、盖章或捺印: 时间: 年 月 日 备 注 管理人工作人员签名 债权申报材料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 /女士)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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